认识约翰·卫斯理(五)
文:詹友陞传道整理(31/5/2020)
1714年至1720年,约翰·卫斯理在察特公学(Charterhouse School)寄宿求学,而在1720年,他17岁的时候,进入了牛津大学最著名的学院——基督教会学院(Christ Church College)修读。1724年,21岁,约翰获得牛津大学文学学士学位(Bachelor of Arts)。1725年,22岁,约翰被按立为圣公会会吏(副牧Deacon)。1726年,23岁,约翰被选为牛津大学林肯学院(Lincoln College of Oxford University)的院士(Fellow of Lincoln College),教授希腊文、逻辑及哲学(达七年)。1727年,24岁,约翰获得牛津大学文学硕士(MA)学位,他在牛津大学里以辩才和演讲闻名,获得多人赞赏。1728年,25岁,被按立为圣公会牧师(Priesthood;Elder长牧)。
约翰和牛津大学有非常密切的关系。从1720至1735这15年间,除了有两年(1727至1729)他请假回乡帮助父亲处理教会事务,其他的时间都在牛津。当时他父亲除了负责艾波沃斯教会工作外,仍须负责洛德地方小支会的工作,就让约翰住在洛德。在洛德两年,约翰虽努力工作,勤于证道, 从各方面都能表现出是一个能干的传道,可是他自己并不满意这段期间的工作,在以后的自述中他说:“我虽勤于证道,但并未结出果实,我既未传悔改及信靠福音的道理,又怎能希望见到果实呢?”
其实在他大学本科的学程将近完毕的时候,约翰开始思索自己前途的问题。他深觉自己在宗教上并没有真根基,内心空虚得很。有一天他和学院的一个工役谈话,这工役一贫如洗,常常饿着肚子;除了身上穿的一件衣服之外,其他别无所有。虽然如此,他时刻表现着非常快乐的精神,口中不住地发出感恩赞美的话。约翰觉得奇异,因此问他穷困至此,还有什么值得感恩的呢。那人答:“我感谢上帝赐给我生命。我感谢他赐给我一个爱他的心,和事奉他的志愿。”这几句话使约翰深受感动,他知道自己还没有这样高洁的灵性生活,乃立志追求在祷告方面下功夫,追求内心的圣洁;另一方面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,在日常生活上严格地训练自己。1725年他决心献身于教牧工作,由当时的牛津主教波特博士(Dr. Potter)按立为会吏,三年后在圣教堂正式被按为圣公会牧师。以后约翰常喜提起当年波特博士劝导他的一段话:“如果你希望将来成为有用之材,就得避免浪费时间及精力与人作无谓的争辩,却须集中力量,攻击一切明显的罪恶,并促进真实的圣洁生活。”
吉隆坡卫理公会沐恩堂
1729年,他在母校林肯学院的邀请下,返回牛津,很快就成了弟弟查理·卫斯理所召聚之群体的属灵领袖。在学院里其他学生称他们的团体为『圣社』(Holy Club),后来则改称为『循道派』(Methodists)指他们凡事皆循规蹈矩,是语带讥讽的。至当时的人题他们一个绰号,叫作『循道友』。约翰以后解释这个绰号的意义说,循道友乃是指『一个遵循圣经中规定的方法而立身行事的人』。起初他们每星期聚会一次,逐渐进到每晚必聚。聚会时先有祷告,然后一同研究希腊交圣经或其他希腊及拉丁的古典作品。此外,又彼此检讨日间的言行及工作,并计划翌日待办的事。每星期三及六,规定为禁食, 每周举行圣餐一次。至于对外的工作,他们分为好几方面的活动:有的在年轻同学中工作,和他们谈话,鼓励他们立志行善,追求圣洁生活;有的专事服务及救济学校附近贫民的工作;有的则访问狱中囚犯,和他们谈道,购买书籍、药品赠送他们。这小团体人数虽少,却是一群爱心充沛,克己牺牲,力求在言行上都遵照圣经教训的青年所组成的,所以非常引人注目,虽有人同情他们,但多数人对他们是嘲笑诽谤,把他们当作一群装模作样的伪君子。
约翰·卫斯理回林肯学院的一年后,这“圣社”的基本社员也才只有五人,大概有些加入以后又退出的。他们人数虽少,但活动及影响却日见广大。他们除了提倡在灵修及自省方面多下功夫,主张遵守桉规及教会规训,重视主日崇拜及圣餐等以外,更强调“奉献自己的身体与灵魂,当作活祭”。正如约翰在说明“一个循道派信徒的品格”那篇著名论文中所指出的:“事无大小,凡上帝所禁戒的,他必闪避,凡上帝所命令的,他必遵行······凡不能造就人的话,一句都不出口,凡圣洁可爱的事就想、就说、就做,一切都为着荣耀上帝的圣名。”又说:“当他常以不住的祷告,满必喜乐,凡事谢恩,来训练自己爱上帝之心的时候,他也记住‘凡爱上帝的必爱弟兄’这一教训,并依这教训爱他的邻舍,如同爱自己一样。”
约翰·卫斯理对这小团体的领导,在各方面都能以身作则。他本人在这段期间中养成了许多好习惯,如:每天清晨四时起床,写日记,过最简单朴素的生活,节省日用以济助贫病等,且都能终生奉行。试以济助贫病一事论,当他在林肯学院的第一年,他的进款有三十磅,自己用了二十八磅,节省二磅帮助别人。第二年他的进款共六十磅,他仍旧只用二十八磅,余者作济贫之用,第三年他的收入计九十磅,第四年增加到一百二十磅,但他仍不肯提高自己的生活, 每年除了留下二十八磅作为自己的生活费用,余数全部用来济助穷人。他自己这样行、也希望团体中人都能效法于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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